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30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高玉滚、GAO FENG 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志军先生
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近六个月内自有外币资金、自有资金已
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2,643.61 万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
司自有资金账户,置换时间不超过以自有外币资金、自有资金支付后的六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外币资金、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
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
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自有外币资金、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外币资金、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