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6-02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 10:0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
楼七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 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倪国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办理人员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
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且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
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新华
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陈船筑先生、邬海波先生、黄璇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
一届董事会产生前,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议案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张会丽女士、张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 2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
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新华
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6-026、
号:2026-028、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议案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张会丽女士、张斌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支持和监督作
用,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为 120,000 元/年(税前),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起生
效。本次薪酬方案有利于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与
会委员对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已回避。
本议案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领航员计划(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根据公司《“领航员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员工持股计划可
提前终止。”
截至目前,“领航员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
出售,公司“领航员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
“领航员计划(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六)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
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
述议案一至议案四。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时担任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鑫点击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厦门鹰航贸易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武汉悠车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船筑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船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而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
为董事的情形。
学商科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邬海波先生从事投资银
行业务近二十年,具备较强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及合规意识。2007 年 3 月至 2026
年 6 月,就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
荐代表人;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2 月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客户经理。
邬海波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邬海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士。黄璇女士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十余年,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业
务经验丰富。2012 年 6 月至 2026 年 6 月在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
委员会担任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
黄璇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璇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
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和会计系主任、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副教授、讲师,曾任北京华达建业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闻传媒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会丽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会丽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管理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
导师,技术经济与战略管理系主任,兼任北京运筹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管理科学
与工程学会能源环境管理分会副秘书长等,主要从事大数据智能决策和可持续发
展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获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教
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中国管理科学学会管理科
学奖等 10 余项科技奖励。
张斌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