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 558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
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全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陈棋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 786,847,705 元
(四)实缴资本:人民币 786,847,705 元
(五)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 558 号
(六)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F
(七)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魏敏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
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
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化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第二章 受托管理的债券概要
截至 2025 年末,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财通证券担任受
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5 运达 GY01。
一、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一)25 运达 GY01
发行绿色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 1 个周
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第三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
与发行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通过收集资料、资信核查及现场检查等手段,
按季度进行债券信用风险排查工作和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跟踪发行人的
资信状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涉及进行重大事项公告披露。
受托管理人不涉及就相关事项进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
第四章 发行人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业务包括风电整机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投资开发与运营、综合能源服
务、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新能源工程总承包和新能源消纳六大板块。
公司业务方面的主要生产经营信息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91.58 79.29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37.29 27.87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231.83 227.66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377.57 237.70
发电量(亿千瓦时) 13.63 11.35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13.23 10.55
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 32,459,039 34,394,350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2.63% 3.27%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1,780.87 1,910.12
分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同比增减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风电机组 2,643,384.44 89.90% 1,805,316.44 81.33% 46.42%
发电收入 38,386.16 1.31% 31,370.62 1.41% 22.36%
新能源工程总承
包服务
新能源电站开发
- 0.00% 168,915.00 7.61% -100.00%
转让
其他 113,110.73 3.85% 92,903.94 4.19% 21.75%
营业收入合计 2,940,237.85 100% 2,219,811.49 100% 32.45%
二、发行人 2025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348,453.52 3,866,936.37
流动资产 3,377,596.09 2,519,902.13
非流动资产 1,970,857.43 1,347,034.24
总负债 4,514,127.84 3,286,383.36
流动负债 3,811,113.24 2,778,800.26
非流动负债 703,014.60 507,583.10
所有者权益 834,325.68 580,553.01
注:2024 年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下同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940,237.85 2,219,811.49
利润总额 32,602.47 52,114.62
净利润 33,521.33 46,818.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993.32 46,482.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862.50 203,860.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052.19 -187,246.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3,761.74 190,598.23
第五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
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25 运达 GY01
根据 25 运达 GY01 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大型风
力发电机组业务、新能源电站业务等日常经营所需营运资金,具体用于支付采购
风电机组零部件形成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款,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5 运达 GY0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5 运达 GY01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已使用 9.07
亿元,其中 9.07 亿元用于支付采购风电机组零部件形成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款,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25 运达 GY01
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义务。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分析及变化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变化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 25 运达 GY01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
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
保障措施,具体包括:
(1)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2)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
行资金管理计划;
(3)提高盈利能力;
(4)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5)制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严格的信息披露;
(7)资信维持承诺;
(8)救济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设定的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偿债保障措施切实有效。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
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已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
划,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按照要求严格进行信
息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设定的偿债保障措施运行情况正常,偿债保障措施切实有
效。
二、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债券简称 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25 运达 GY01 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
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两年,发行人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见下表:
财务指标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流动比率(倍) 0.89 0.91
速动比率(倍) 0.61 0.63
资产负债率(合并)(%) 84.40% 84.99%
降 2.20%,速动比率分别为 0.63 倍和 0.61 倍,略微下降 3.17%。
结合风电整机制造行业资金密集、项目周期长、应收账款规模大的经营特点,
该水平在行业内属于正常范畴。
了 0.59%。虽然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发行人负债主要系非付息的经营性负
债,利息负担轻。2024 年末和 2025 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 33.60 亿
元和 54.49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仅为 10.22%和 12.07%;而发行人利息
保障倍数较高,2024 年末和 2025 年末分别为 7.70 和 3.96。
综上,发行人偿债能力良好,与偿债能力相关的各项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变
化,整体偿债风险较低。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分析
发行人按时还本付息,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偿债意愿良
好。
第十章 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
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除本报告前文所述重大事项外,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
能力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2025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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