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5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是否有
预计额度内
次担保金额) 反担保
国华金泰(山
不适用:前期
东)新材料科 5,500 万元 5,000 万元 否
未预计
技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华金泰”)的筹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国华金泰拟用自有的设备资产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宏信
(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
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期限为不超过 36 个月,实际融资金额和
成本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拟为国华金泰办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
(二)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华金泰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交易对方(出租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0830376339
成立时间 2013 年 12 月 10 日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西昌道 200 号铭海
注册地址
中心 2 号楼-5、6-612
法定代表人 孔繁星
注册资本 650,000 万元
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三
经营范围
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
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
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承租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80%,兰陵县金东安泰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20%
法定代表人 金成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324MA94DKDM5B
成立时间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 206 国道南(金玺泰循环经济工业
注册地
园内)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
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
材料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建筑材料
经营范围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研发;金属材料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
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
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货物
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
程施工。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5,115.86 296,320.9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 338,993.52 335,878.67
资产净额 -43,877.66 -39,557.75
营业收入 16,499.25 72,644.42
净利润 -4,319.91 -34,120.74
四、融资租赁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用自有的设备资产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
远东宏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租赁期限
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为国华金泰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
目前尚未确定具体的融资租赁协议内容、担保协议内容,具体融资租赁金额、
租赁利率、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实际签署的
协议为准。
五、本次办理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办理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展国华金泰的融
资渠道,提高其资产使用效率,为国华金泰经营提供生产经营资金支持。国华金
泰办理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国华金泰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涉及关
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整体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融资资金是为了满
足其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其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
保方国华金泰为公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
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其少数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
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旨在有效提高其资产使用效率,拓宽其融资渠道,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补充
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支持其经营业务的发展。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5,000 万元
(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86%,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国华金泰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0。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