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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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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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龙迅股份”)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龙迅半导体(合
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龙迅半导体(合肥)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
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
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
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
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
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
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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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
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
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
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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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迅股份会议室。
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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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股东会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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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安徽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122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 88 名激励对象共出资人民币 14,510,466.04 元,其中:人民币 399,603.00 元计入
“股 本 ”, 人民 币 14,110,863.04 元计 入 “资本公 积”。公司 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
(公告编号:2026-026)。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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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40 元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
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6 月实施完成,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53,143,924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3,727,285 元增加至人民币 186,871,209 元,
股份总数由 133,727,285 股增加至 186,871,209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龙迅股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综上,鉴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和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133,327,682 元增加至人民币 186,871,209 元,股份总数由 133,327,682 股增加
至 186,871,209 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前述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
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332.7682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687.1209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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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