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3 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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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29        证券简称:金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深圳首中教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史永祯及财务总监
陈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份 881.4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8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
例 3.94%)的股东深圳首中教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首中教育)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公司股份不超过 223.5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后总股本比例 1.00%)。
过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69%)的股东史永祯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9.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1%(占剔除回购专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62%)。
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77%)的股东、财务总监陈飞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3.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占剔
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42%)。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首中教育、史永祯及财务总监陈飞分别发来的《关于
减持金丹科技股份的告知函》,前述股东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深圳首中教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史
永祯、陈飞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中教育持有本公司股份 881.44 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88%(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3.94%);
史永祯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4%(占剔除回购专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69%);陈飞持有本公司股份 395.608 万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1.74%(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1.77%)。
   注:本公告中的“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227,275,107 股
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3,728,98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比例         拟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首中教育      223.54       0.98%        1.00%
  史永祯      139.00       0.61%        0.62%
  陈飞       93.00        0.41%        0.42%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上述股份数量
做相应调整。
年 7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拟减持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
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本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实施减持时,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
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持有的公司股份。此外本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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