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3 20:15: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26-02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部分业绩补偿义务人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和《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尽快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
公司拟先行回购并注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永安林业”
限售股 184,164 股、李虹昇持有的“永安林业”限售股 102,313 股,
共计 286,477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定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披露回购注
销完成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上述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补偿的股份后,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336,683,929 元减少至 336,397,452 元;公司总
股本将由 336,683,929 股减少至 336,397,452 股,具体以回购注销
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
为准。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366000)
上午 9:00-12:00,下午 15:00-17:00。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
邮件日为准。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
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安林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