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6-03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存在被证
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出具《关于对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邵长金、季玉栋、冯丽萍、
付玉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1 号),主要内容如下:一是 2022 年
和 2023 年度,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二是 2024 年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新乡化纤采取责令改正
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邵长金、季玉栋、冯丽萍、付玉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82 号)。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监管措施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均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相关部门和
人员对《决定书》所涉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整改。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出具了关
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公司现已严格落实整改完毕并坚决予以持续优化执行。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
深刻汲取教训,持续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
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况。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