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3 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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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
   ●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00
   ●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 交 易 系 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的
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 9:15-15:00。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致欢迎词,介绍会议出席人员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选举监票人(两名股东代表);
   三、审议会议议案:
条款的议案;
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提问、发言;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股东代表、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宣布会议结束。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琪酵母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
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会务
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
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次股东
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登记手续,会议当天持
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件于会议开始前半
小时办理签到手续。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要求发言的应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前通过
电话向公司进行登记,会议将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情况安排发
言,发言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展开。临时要求发言或提出质
询的,应当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临时要求发言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发言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
表的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然后发表自己的观点。发言主题应
与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有关,内容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
不超过 3 分钟,与本次会议议案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
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六、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共同参加计票、
监票,表决结果当场宣布。
  七、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
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有关条款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第六条薪酬支付及管理”进行修订,新增如下具体内容: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
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其任期自离任次月起终止,其
预留的中长期激励收入在离任后的次年,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程序后予以兑现。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
订后的全文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附件: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2026 年 6 月修订稿)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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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6 年 6 月修订稿)
     为有效调动和发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
进公司战略和中短期目标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所在区域和行业等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纳入宜昌市国有企
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范围的人员,按市国资委相关办法及规定执行。
   第二条 指导原则
     结合市场化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实行责权利对等,激励与
约束并重。
   第三条 管理职责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考核。
   第四条 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津贴标
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除该固定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
任何形式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
— 2 —
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职工董事:薪酬标准按其所在岗位对应职级薪等确定。
  (三)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董事长基本薪
酬*职务系数。职务系数确定如下:
  每年初,公司综合考虑同行业薪酬水平、外部环境、资产和
效益规模、全员总体薪酬水平等因素,按同比上年增幅不超过销
售收入与净利润综合增幅(当年度预算比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
与净利润增幅各占 50%)的原则,制定董事长基本薪酬标准。
  第五条 薪酬考核
  根据上述原则,公司每年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方案,薪酬考核浮动区间为基本薪酬的 70%-19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技术与管理创
新、融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成果的,由公司提出奖
励报董事会决定,该奖励不受浮动区间上限 190%的限制。
  公司将董事上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下年度考核方案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下年度考核方案由董
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本条薪酬考核对象不含独立董事。
                              — 3 —
   第六条 薪酬支付及管理
   职工董事、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
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薪酬总额在核定前,按
每月预发年终决算的办法发放,月度预发标准为年度预算工资的
发放时,预留兑现工资的 20%作为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职工董
事待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待任期届满后根据任期绩效评价结果一并发放。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兑现率低于月度预支比
例的,在次年月度工资中将多预发的部分追索扣回;公司在年度
外部审计中出现重大经营业绩调整,影响上述人员绩效考核结果
的,在次年绩效考核结果中相应调整追溯。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
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 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本办法领取薪酬或津贴,以及按相关
规定享受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政策,
除此之外不得领取其他工资、奖金和补贴等收入,由公司依法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岗位发生
变动等原因离任的,从变动次月起执行新岗位薪酬标准;新聘任
的人员自到任次月起按本办法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其任期自离任次月起终止,其
预留的中长期激励收入在离任后的次年,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程序后予以兑现。
  第七条 其他规定
  (一)新任职的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系数分阶段调
整至标准系数,过渡期不超过三年。
  (二)本办法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 5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份数并修订《公司章程》
      有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及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共计 9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29,800 股进
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全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数将相
应减少。根据规定,需就股份变更事项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相
关要求,本次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具体修订
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四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一百七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第一百七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 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         (一)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务等事宜                    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
                        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督促公司及相关
                        信息 披 露义 务人 遵 守信 息 披 露相 关 规
                        定;
                           (二)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编
                        制工作,督促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 6 —
修订前          修订后
      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提供定
      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
      式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建议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
      行审核;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审议定
      期报告并披露;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
      报告的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实,
      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
      建议;
        (三)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
      大事件信息,向董事会报告,并按规定
      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临时报告,组织临时
      报告的披露工作;
        (四)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
      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
      作,组织制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
      制度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在未公开
      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本所报告并披
      露;
        (六)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股东
      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
      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筹备组织董事会会
      议和股东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并
      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
      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七)发现公司的公司章程、组织
      机构设置和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
                    — 7 —
        修订前                修订后
                 和本所相关规定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并提出整改建议;发现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问题或者线索的,及时向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报告。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
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
及章程备案等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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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新建健康食品产业园食品原料
       三期项目的议案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概况
  为提升公司食品原料产品生产制造水平和全流程质量管控
能力,园区工厂拟实施健康食品产业园食品原料三期项目。
  投资类型    投资新项目
 投资标的名称 园区工厂新建健康食品产业园食品原料三期项目
  投资金额    42,239 万元
  出资方式    公司自筹,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是否跨境    否
  (二)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持续发展委员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及有关部门批准。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9 —
     投资类型              投资新项目
                园区工厂新建健康食品产业园食品原料
     项目名称
                        三期项目
              项目整体涉及 211 亩土地购置,并新建年产
              化剂脱模油生产线、年产 1,500 吨米酒曲生
    项目主要内容
              产线、年产 4.5 万吨 PET 无菌灌装饮料生产
              线、年产 500 万个马口铁包装容器生产线及
                  配套环保等公用工程设施。
     建设地点       安琪健康食品园区预留区域及新购地块
   项目总投资金额             42,239 万元
     项目建设期
              (具体实施进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预计开工时间             2026 年 8 月
   预计投资收益率               11.20%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是
   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项目已完成前期可行性研究,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 10 —
议通过,后续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相关部门批准后,将根据
建设计划逐步实施。
  项目顺应烘焙食品、饮品等领域的消费升级趋势,契合市场
高端化、健康化、功能化需求,符合公司“十五五”食品原料业
务规划方向。经公司测算,项目预计可实现较好的投资回报,且
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整体具备充分可行性。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能更好满足市场与用户需求,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培育新增长极,推动公司酵母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提升
公司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健康发展。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市场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大新
产品研发力度、持续迭代升级现有产品、努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
市场、强化市场调研与精准营销等方式,推动项目尽早达产达效,
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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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安琪酵母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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