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6-039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再能
继续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公司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285 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因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司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回购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公告编号:2026-023),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
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提前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不再能继续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第(六)、2 款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2,285 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合计 697,84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
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257115),并向中登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
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
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10,125 -12,285 697,8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9,697,056 0 519,697,056
股份合计 520,407,181 -12,285 520,394,89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
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
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
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
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
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
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公司法》
及相关规定履行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