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文科绿
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文科股份前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9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9,5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截至2020年8月26
日 , 公 司 实 际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50,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702,830.2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1,448,669.80元,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的税金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0,335,590.00元。
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7号”
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
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2年8月,
公司连同国盛证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深圳莲花支
行3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国盛证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6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已更名为武汉学知修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国盛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龙华民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2月23日,因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与国盛证券、交通银行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2025年7月17日,公司与国盛证券、中
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7月23日,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东建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与国盛证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上述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和格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
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 4430 6606 5013
公司 支行 **** **** *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 7929 0078 8013
公司 支行 **** ****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莲花 7559 1540 ****
公司 支行 ***
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 2034 4039 9001
公司 **** **** ***
武汉学知修远教育科技有限 3908 0188 ****
公司 **** *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 2034 4039 9000
公司 **** **** **
**** **
三、本次变更、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订专户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便捷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更好
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
岛文科”)拟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东华
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
原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分行,银行账号:
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相应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
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失效。公司及青岛文科将分别与光大银行、华润银行及保荐
人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行 与募投项目对应关系 变更事项
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
注销
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 承包)项目
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
增设
发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承包)项目
青岛文科生态建设开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 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
增设
发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承包)项目
本次变更、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或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
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增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签订等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增设募集资
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批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增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并
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债券持有人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增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晨杰 杨 涛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