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9 证券简称:奥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尼电子”)于 2026 年
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将“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
销渠道升级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再次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项目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58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尼电子”)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 66.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85,4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184,883,351.5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156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资金
中山汇海鑫、奥
通、恒泰塑胶
中山汇海鑫、奥
尼智能
奥尼电子、阿斯
盾
合计 80,874.27 80,874.27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
变更“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的
实施地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展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
再次对“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序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再次调整后达到预
项目名称
号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
升级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升级项目”实
施地点系公司购置的房产,目前已完成交房,正处于内部装修与设备投入的阶段,
项目整体进度低于预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完成,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投资进度,再次对上述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了梳理和统筹优化,公司审
慎研究决定,在保持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上述募投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做出的
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
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
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营销
渠道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尼电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