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相关文件后,对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仅涉及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的调
整,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审核意
见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公司编制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详细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该报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契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
体股东利益。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
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公司就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提出了相应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相关主体均对此作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拟
采取的填补措施可有效降低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作用,充分保护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意见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赵华涛关于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系因本次发行方案
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拟作调整而签署,补充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