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6-058
转债代码:113633 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由 31.86 元/份调整为 30.94 元/份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查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公告》,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完成了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 989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21.23 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2.31 元/
份;向 97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9.36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每股 20.20 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
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977,700 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本次
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
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89,600 份,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
权的注销业务。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 年 8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873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2,961,25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 2025 年 9 月 20 日-2026 年 9 月 19 日(行权日须为交易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之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完成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的登记手续,公司以 2025 年 6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505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 155.0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每股 19.75 元。股票来源为
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影响及
调整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按照特定方式调整
进行说明,具体情况详见《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
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影响及调整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
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已
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86,875 份。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审核确认,已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完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朱开敏等 5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
条件。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
注销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672,450 份,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完
成该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业务。
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雷云等 2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
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1,05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同时,结合激
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公司决定对 1 名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条件所对应的 2,772 份股票期权予
以注销。上述共计注销 22 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 253,822 份。
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
价格进行了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1.86 元/份调整为 30.94 元/份。同时,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激励
对象共 469 人,可行权的数量为 1,040,589 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92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
(二)股票期权的调整方法: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31.86-0.92=30.94 元/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核实后,认为: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与委员李钱欢利益相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李
钱欢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本
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第一
个等待期将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届满,公司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调整、
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六、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