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6-056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审批的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
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
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
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
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
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
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 2026 年度新增担保
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
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常营支行
(以下简称“徽商银行常营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4,5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
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矿业”)为公司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850 万元,金都矿业与徽商银行常营
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
本次公司申请的借款额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范围
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庆
注册资本:68,996.9346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京福路瀛海段 1 号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2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模具制
造;模具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珠宝首饰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3,415.11 711,868.03
负债总额 403,954.51 316,553.6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3,308.85 150,507.58
流动负债总额 220,285.27 206,967.6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269.20 269.20
净资产 357,495.25 349,461.06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437.84 246,144.31
利润总额 14,055.68 81,891.07
净利润 7,940.54 53,245.5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常营支行
债务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自 2026 年 6 月 23 日至 2027 年 5 月 20 日期间(含
起日和止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
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
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5,85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
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
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257.54%;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
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