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6-04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
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融
资租赁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担 担保额度 担保
授信单位 担保期间 合同签订
号 保方 (万元) 方式
渤海银行股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 《最高额保证协议》(合
连带责
任保证
合肥分行 日起三年 第 067 号)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主债务合同约定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连带责
任保证
站高新区支 之日起三年 34100520260002502)
行
苏银金融租 自主债务合同约定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连带责
任保证
科动力能源 公司 满之日起三年 号)
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连带责
任保证
分行 起三年 000010BZ01)
中国进出口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连带责
任保证
分行 起三年 000011BZ01)
中国工商银
自主债务合同项下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
公司合肥蜀 任保证
次日起三年 蜀山(保)字 0056 号)
山支行
Qianyuan 上海智融新 连带责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 《融资租赁合同》(合同
Equipment 能二号设备 任保证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编号:华融租赁(26)直字第
Import and 租赁有限公 2601963100 号)
Export 司
Trading Co.,
Limited(乾
元设备进出
口贸易有限
公司)
上海轩邑新 集友银行有 自借款人履行债务
连带责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任保证 XM26044BZ)
限公司 分行 三年
中信银行股 主债务合同项下债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青岛国轩电 连带责
池有限公司 任保证
青岛分行 日起三年 字第 050020 号)
徽商银行股
合肥国轩科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
份有限公司 连带责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合肥天鹅湖 任保证 同编号:最保 23926528 号)
技有限公司 之日起三年
支行
中国建设银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
金寨国轩新
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 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公司金寨支 任保证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担保金寨国轩 2026-0606)
司
行 之日后三年止
中国建设银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
桐城国轩新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 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公司桐城支 任保证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司 N00D)
行 之日后三年止
大连银行股 自主债务合同项下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连带责
任保证
上海分行 日起三年 202604090063B01)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南京六合支
行、中国银
江苏国轩新 行股份有限
能源科技有 公司南京六 自保证合同生效之
《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合
限公司 合支行、南 连带责 日起至融资文件项
京银行股份 任保证 下全部债务履行期
有限公司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北新区分
行、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分
行
宜春国轩电 上海浦东发 连带责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池有限公司 展银行股份 任保证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同编号:
有限公司宜 起至该债权合同约 ZB2401202600000003)
春分行 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4 日、2026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6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 1,220.00 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6-014)。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6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 5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
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
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
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
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 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7,127,177.50 6,973,655.96
总负债 5,251,102.63 5,132,356.03
净资产 1,876,074.87 1,841,299.93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129,268.64 932,880.29
净利润 216,055.09 -34,650.44
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英文名称:Qianyuan Equipment Import and Export Trading Co., Limited
成立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
注册资本:USD 50,000
注 册 地 址 :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岛,罗德城,
威克姆斯礁二期,VG1110,维斯特拉企业服务中心)
企业类型:BVI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锂电池生产设备买卖;锂电池生产设备经营租赁;设备进出口;
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储能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轩高科(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乾元进出口公司 100%股份。
乾元进出口公司为 2026 年度新设公司,暂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乾元进出口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14 年 10 月 9 日
注册资本:15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钱奎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清能路 1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储能
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
的商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充电桩
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服务消费机器
人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池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池零配件生产[分支机构
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上海轩邑 100%股权。
上海轩邑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812,522.24 934,778.44
总负债 695,129.96 831,554.64
净资产 117,392.27 103,223.80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95,134.74 221,926.12
净利润 -22,081.53 -14,168.47
上海轩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6 日
注册资本:54,197.6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卫东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新能源路 3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生产,太阳能、风能可再生能源产品及设备、
节能型光电产品、电子产品、锂电电源、电动工具、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租赁(以上项目危险品除外),新能源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青岛国轩 92.26%股权,合肥信智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青岛国轩 7.75%股权。
青岛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328,572.60 577,417.85
总负债 192,687.33 444,696.61
净资产 135,885.27 132,721.24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1-3 月
营业收入 126,101.47 10,259.92
净利润 -3,147.52 -3,164.03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青岛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合肥信智通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青岛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21 年 8 月 19 日
注册资本:109,722.2223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永根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洋河路 111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
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国轩科宏 82.03%股权,合肥耀科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国轩科宏 9.11%股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国轩科宏 8.86%股权。
国轩科宏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38,942.24 607,514.59
总负债 388,307.08 454,461.45
净资产 150,635.16 153,053.14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1-3 月
营业收入 775,374.85 278,789.59
净利润 10,308.31 2,417.98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国轩科宏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合肥耀科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国轩科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时间:2023 年 03 月 16 日
注册资本:157,416.002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孟令奎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白马峰路与金家寨
路交叉口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
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金寨国轩 63.53%股权,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金寨国轩 36.47%股权。
金寨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536,145.16 591,966.97
总负债 340,669.29 397,913.69
净资产 195,475.87 194,053.29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1-3 月
营业收入 668,681.38 190,664.98
净利润 9,263.74 -1,422.59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金寨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中国中信金融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在担保期限内公司对金寨国轩拥有绝对生
产经营管理决策权,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
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金寨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注册资本:272,501.66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池路 1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太阳
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
动工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桐城国轩 73.39%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 20.69%股权,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
桐城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866,156.79 1,033,019.86
总负债 528,900.97 598,189.78
净资产 337,255.82 434,830.08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1-3 月
营业收入 303,779.00 68,715.85
净利润 8,033.27 -2,425.74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桐城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工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桐城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日期:2021 年 6 月 25 日
注册资本:268,323.732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巍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须湖路 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
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
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江苏国轩 71.38%股权,南京六合区新智合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江苏国轩 28.62%股权。
江苏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827,278.95 930,666.74
总负债 575,367.42 676,069.22
净资产 251,911.53 254,597.52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1-3 月
营业收入 755,374.48 198,862.38
净利润 19,784.98 2,685.99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江苏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南京六合区新智合
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在担保期限内公司对江苏国
轩拥有绝对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权,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确保担保风险处于可
控范围内。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江苏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271,220.450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路与宜云路交界处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
能系统的研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
产、销售及租赁;新能源技术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宜春国轩 76.91%股权,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宜春国轩 9.50%股权,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宜春国轩 6.34%股权,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宜春国轩 5.18%股权,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宜春国轩 2.07%股权。
宜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768,269.82 852,151.20
总负债 442,478.81 528,295.87
净资产 325,791.01 323,855.33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1-3 月
营业收入 414,806.09 86,833.45
净利润 20,791.16 -1,935.68
公司本次按照 100%比例对宜春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中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宝武绿碳私募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宜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已签订编号为渤合分授(2026)第 012 号的《综合授
信合同》及其项下已签订或者将要签订的一系列具体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权本金、利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加倍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
的所有费用。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签订的一系列
业务合同。上述业务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
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授
信批复项下其他可用中短期用信产品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27,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
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编号为苏银(2026)租赁字第 0662 号的《融
资租赁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租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45.33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包括重新约期后到期)届满之日起
三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承租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
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出租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
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
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
鉴定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了合同号为 HETO21800001120260600000010
的借款合同。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全部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包
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支付
的任何其他款项。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了合同号为 HETO21800001120260600000011
的借款合同。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全部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包
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债务人应支付
的任何其他款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
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
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
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
率损失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出租人:上海智融新能二号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Qianyuan Equipment Import and Export Trading Co., Limited(乾元设
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三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租赁物本金为人民币 98,690.00 万元。
保证期间:本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租前息、违约金、经济损失
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合理的诉讼费用、律师代
理费和其他费用。
债权人:集友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债务人:上海轩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签署的《人民币贷款合同》,包含后续签订的
相关补充协议。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
的主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主债务的履行期又不尽相同的,
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保证人承担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借款凭证的记载
为准)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此所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公证费、质押财产保管费用、保险费、订立及履行
贷款合同、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件而产生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
双倍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一切合理费用等。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债务人: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
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16,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
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
付的费用。
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科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
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
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
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
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债务人:金寨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流贷金寨国轩 2026-0606 的《人民币
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若债务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
务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
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
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城支行
债务人: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编号为 HTZ340686100LDZJ2026N00D 的《人
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9,9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债权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若债务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
务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
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
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
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债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于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
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信用证开证协议、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
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等协议。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
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1)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担保权而发
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2)生效法律文书
项下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
新区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借款人:江苏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代理行、各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了编号 603441491D2026《银团贷
款合同》,包括此后不时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
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利而发生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债务人:宜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在合同约定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而签订的一系列
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以及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人
民币 9,365,998.34 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5,993,329.76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2.39%。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
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59,235.50 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7,513.87 万元,
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
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
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