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科技: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3 19:05: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 1,159,5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209,536,201 股剔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 1,159,500 股后的 208,376,7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
(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20,837,670.1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
=20,837,670.10 元÷209,536,201 股=0.0994466 元(折算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下午收盘
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一交易日下午收盘价-0.0994466。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及调整情况如下:
体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
派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
额。
户持有公司股份 1,159,500 股,按规定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209,536,201 股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 1,159,500 股后的 208,376,7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20,837,670.10 元(含
税)。
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股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159,500股后的208,376,701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
=20,837,670.10 元÷209,536,201 股=0.0994466 元(折算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下午收盘
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前一交易日下午收盘价-0.0994466。
诺: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
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过程如下:
÷(1+0.8)=35.92 元/股;
=35.52 元/股;
(35.52-0.3969080)÷(1+0.3969080)=25.14 元/股。
行调整,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 9819 号地铁金融科技
大厦 11F,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余应梓、徐焕青
   咨询电话:0755-86530851
   传真电话:0755-86024183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一博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