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6-03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其中包含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融资、授信或
业务发展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
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 2026 年度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9.8 亿元和相关利息
等费用,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1.6 亿元和相关利息等
费用。该等担保额度包含截至公告作出之日,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
除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
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
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以上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
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详细情况见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提供担保的议案》,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作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公司存在为深圳宇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
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出
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后,该担保事项被动形成对外担保。因江西宇轩部分债务尚未
到期,公司需继续延续相关担保,截至 2026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为江西宇轩提供
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2,130 万元,深圳宇轩和深圳宇轩其他股东
及其配偶按全额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江西宇轩及其法定代表人提供相应反担保。
详细情况见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为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庆电子”)与宁波市轨道永盈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 36 个月。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杨先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焦彩红女士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铭庆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偿金等主合同中约定的全部债权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
费、公告费、公证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
付合理费用)。
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
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52%。公司因出售控股子公司深圳宇轩股权被动形
成对外担保累计发生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1,420 万元和相关利息等费用,占公司最
近一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7%。除上述外,公司不存
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