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鲁抗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抗医药”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鲁抗医药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5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公司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集团”)在内的
他15名发行对象认购111,628,565股。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华鲁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除华鲁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111,628,565 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
行调整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承诺:公司控股股
东华鲁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 15 名发行对象
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的股份因公司送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限售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11,628,565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股) (股)
本比例(%) (股)
限公司
限公司
青岛国信科技产
企业(有限合伙)
中汇人寿保险股
产品
限公司
杭州东方嘉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股) (股)
本比例(%) (股)
理有限公司-皓云
资产 4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理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合计 111,628,565.00 10.68 111,628,565.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11,628,565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数(股
股份类型 变动前(股数) 变动后(股数)
数)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6,520,146 -111,628,565 34,891,58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98,669,632 111,628,565 1,010,298,197
股份合计 1,045,189,778 0 1,045,189,778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
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持有的
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伍 韵 王 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