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44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存
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及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丝卫星”)为子
公司福建万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加智能”)提供总额 4,000 万元的
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6-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海丝卫星、万加智能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等相关
协议,上述担保事项额度,已包含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
年度担保 本次担 剩余可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余额(表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等
总额度 保金额 担保额度
的担保余额 签署协议的金额)
福建海天 福建万加智
丝路卫星 能科技有限
科技有限 公司
公司
注:本次万加智能的贷款为续贷业务,因此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与“本
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表中担保余额为与银行等签署协议的金额)”一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
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
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互联网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
软件和服务;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移动终端设备制造;
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
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
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光通信设
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7,032.3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
截止2026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6,682.2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5,779.79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902.42万元,资产负债率34.65%;营业收入人民币984.77万
元,净利润人民币-50.34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万加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第一条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币 种 :人民币。
(大写) 玖佰万元整。
(小写) ?9000000.00。
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
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二条 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
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认为:经过认真核查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投融资情况、
偿付能力等,此次子公司万加智能申请贷款及海丝卫星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万加智能申请贷款及海丝卫星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
于解决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保障万加智能的持续、稳健发展,进一
步提高其经济效益。万加智能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加智能未提供反担保,本公
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本公司
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76,000 万元(不含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
母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609.21%,截止 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4,218.25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归母净资产(28,889.69 万元)的 153.0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福
米科技)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6,879.53 万元,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归母净资产(人民币 28,889.69 万元)的 127.66%。
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