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26-018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及业务发展与合规运作需要,公司经
与增加。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相关内容及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中变更
经营范围事项已经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公司章程》条款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围:投资管理及咨询;以自有资产对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
医疗行业进行投资及投资管理;医疗、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
医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接受 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
委托从事委托方的资产管理、企业管 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保
理。 健食品(预包装)销售。
第八十五条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 第八十五条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时,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时,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
式提请股东会表决。每届董事候选人 东会表决。每届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
股份总额 3%以上的股东有权联合提名 股东有权联合提名董事候选人。股东会就
董事候选人。股东会就选举非职工代 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
表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积投票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