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69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 227,391,9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8.60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4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7,458,29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771%。
(2)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6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数量 767,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979%;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 0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63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767,900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0.1979%。
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834,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24%;反对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1%;弃权 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04%。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4,834,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5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164%;反对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1%;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6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帅棋律师、施勤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
《上
市规则》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议》;
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