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3 18: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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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6-032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清先生召集并主
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
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与海通恒信国
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为 10,000.00
万元,租赁期限为 14 个月(自实际起租日起算)。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
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
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王毅清先生拟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保证人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
所负债务提供以债权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
担保期限直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三年,且保证人在此确认,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顺延,债权人无
须就此再次征得保证人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及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王毅清先生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
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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