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DR 志高机 公告编号:2026-056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53,011,1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 53,011,16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
序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户融资租赁
业务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正、边瑾炜
(三)结论性意见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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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