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6-4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开征集
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的征集条件。
述法定条件。
线上或者线下任一程序办理委托手续。本次线上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 网络征集开始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6 月 27 日( 网络征集结束
日)下午 3:00。本次线下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6 月
对议案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规定,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科技”或“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7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又
称“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投票权征集人为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
禧科技”)董事会。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投票权涉及的股东会届次和议案名称
公司拟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共计 7 项议案,征
集人根据《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仅对部分议案项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人对部分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征集人不接受与征集人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鉴于本次仅对部分议案征集表决权,征集人特别提示被征集人,除征集人公
开征集表决权的议案外,被征集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载明对其他议案的表决意见,
一同委托征集人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
期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公告》。
(二)征集主张及详细理由
对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投反对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中的
职工董事人数由 3 名改为 1 名,不符合公司股权极度分散及高管担任董事占比较
少的实际情况,也不利于公司经营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设置 3 名职工代表董事是保持公司经营决策延续性和公司长期经营稳
定性的必要之举,具体理由如下:
(1)有利于保障公司长期规范运营
公司董事会 9 人架构中 3+3+3 的人员结构(3 名职工董事+ 3 名独立董事+3
名普通董事)已经过多年实践检验,是公司治理体系的核心支撑。在当前公司无
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股东诉求多元分散的股权结构下,3 名职工董事是公
司长期规范运营的重要支撑,若取消或缩减职工董事席位,将直接削弱董事会决
策的民主基础与多方制衡机制,公司治理结构将出现严重失衡。
(2)有利于平衡股东利益和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职工董事是稳定管理团队与员工队伍的“压舱石”,既能向基层精准传达公
司经营战略,也能常态化汇总职工合理化建议,从源头降低决策执行偏差;职工
董事是平衡股东短期利益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缓冲器”,在无控股股东的
股权结构下,可有效防止股东短期化决策对公司的不利影响;职工董事是公司治
理合规建设的“硬指标”,契合工会规范化建设、公司治理合规检查的工作标准,
关系到公司规范化管理体系建设的整体评价。
(3)设置 3 名职工董事是公司多年保持经营管理稳定的核心保障
自 2021 年 5 月修订《公司章程》以来,公司已稳定保持 3 名职工董事的人
员结构 5 年有余。多年实践充分证明,该安排有效拉近了管理层与基层员工的距
离,显著提升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落地执行效果,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实
现稳步增长。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97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67%;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5.23%。2026 年
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84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3.22%;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842.1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14.45%。这一来之不易的
治理成果,凝聚了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一旦削弱将难以恢复,更是对全体员工
共同奋斗成果的不尊重。维护 3 名职工董事的稳定设置,是巩固治理成果、凝聚
团队人心、确保公司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
本次线上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网络征集开始日)上午
本次线下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6 月 27 日每日 9: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可通过线上或者线下任
一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1)线上程序
为便利股东参与本次征集,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权利
网络征集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征集平台”)参与本次征集。
第一步:注册与登录
登录网络征集平台(网址:https://gkzj.cninfo.com.cn),完成注册。
第二步:授权委托操作
在网络征集平台首页或“活动列表”页面中选择拟参与的公开征集活动,点
击“授权委托”。
按照《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传授权委托所需身份证
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授权委托”。
(2)线下程序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董事会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A、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①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如系由法定
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
书的授权书)。
B、自然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①股东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应当与
其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明文件类别一致,如自然人股东使用身份证开户的,则提
供身份证复印件;如自然人股东使用护照开户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如无法提
供与开户时一致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则提供户籍管理部门或出入境管理部门
出具的证明该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性文件,该等证明性文件中应明确载明该股东
当前的身份信息与开户时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相关内容);
②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票代理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
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信函方式或
委托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26 年 6 月 27 日 17:00)之前送
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
也视为无效。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
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委托”。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的指定地址如下:
联系人:银禧科技董事会
联系电话:0769-38858388/18988733388
传真号码:0769-38858399
电子邮箱:silverage@silverage.cn
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523187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
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的授
权委托须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后为有效:
A、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本公告确认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
票权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27 日 17:00)之前送达;
B、股东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文件;
C、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
载的信息一致;
D、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
外的人。
三、其他
票权的活动;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对委托人情况、委托投票情况、征集投票结果予以保
密。
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撤销后征集人不得代为行使投票权。股东未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撤销,
但股东出席股东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
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股东提交股东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
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
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
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 件: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公
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
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意见(需自行打勾):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制定<2026 年非独立董事薪
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票中选择“同意”
、“反对”、
“弃权”中的一项,在相应栏中划“√”,
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