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34,223,628 份,行权价格为 24.99 元/股。
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
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核实<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
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立讯精密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
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
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调整 2019 年、2021 年、2022 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5.35 元
/股调整为 25.15 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
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于调整 2021 年、2022 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 25.15 元/股调整为 24.99 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法律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同意因
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数量进行调整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5,322,100 份,
因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而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 38,300 份。
本次注销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106 名调整为 2,959 名,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 35,326,348 份
调整为 34,261,928 份。同时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 2025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满足行权条件的 2,958 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4,223,628 份(实
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24.99 元
/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
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
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等待
期届满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相应的行权有效期内按 20%:20%:2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
待期已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届满。
序号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行权条件。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满足行权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为
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一。
件。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 年营业收入
不低于 2900 亿元。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
司业绩目标、组织绩效考核登记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
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
由公司注销。 除 147 名离职人员已不具备
各单位的组织绩效考核结果按照一等、二等、三等三个考 激励资格,2,959 名首次授予
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的激励对象中,2,950 名激励
绩效考核等级 组织层面行权比例 对象组织考核结果为一等、
一等 100% 二等,及个人考核结果为 A+、
三等 50% 核结果为三等/个人考核结果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杰出)、A(优秀)、 为 C;1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B(合格)、C(需改进)、D(不适用)五个考核等级进 为 D,2,958 名激励对象个人
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评结果满足行权条
绩效考核等级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件。
A+(杰出) 100%
A(优秀) 100%
B(合格) 100%
C(需改进) 50%
D(不适用) 0%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本次可行权股票 待注销股票期 剩余未行权股票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份) 权数量(份) 期权数量(份)
郝杰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0 1,200,000
钱继文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0 1,200,000
吴天送 财务总监 80,000 0 320,000
肖云兮 董事会秘书 30,000 0 120,000
陈蔚航 职工董事 16,000 0 64,0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共 2,953 人)
合计 34,223,628 34,300 137,031,712
注:(1)陈蔚航先生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职工董事。
(2)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
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21 日止。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参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情况 买卖数量(股)
五、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
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
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 34,223,628 股,股本结构变动将
如下表所示:
本次行权前 本次全部行权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6,729,804 0.23 17,455,804 0.24
高管锁定股 16,729,804 0.23 17,455,804 0.2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301,528,020 99.77 7,335,025,648 99.76
三、总股本 7,318,257,824 100 7,352,481,452 100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
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
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
总股本将由 7,318,257,824 股增加至 7,352,481,452 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
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
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
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
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
的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
期的行权事项已取得相应的批准与授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