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扬科技: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2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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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张楠楠、刘永伟等5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知行股份”)99.78%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上市公司
内部审议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审批程序,公
司已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做了特别提示。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拥有的股份权属清晰,交易对方已合法
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待标的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
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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