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港”或“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
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现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
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二、公司严格控制参与本次重组的人员范围。公司郑重提醒和督
促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重组信息透露或者泄露给包括其亲属、
同事在内的其他人员,不得利用有关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委托、建
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同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
项进程备忘录,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为保证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在与交易对方签
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对本次重组相关的信
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
履行了本次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