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6-02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
方稀土)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人,实际出席董事 14 人。
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北方稀土“十五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
内蒙古和稀土行业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
市等上级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整、准
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锚定打造
世界一流稀土领军企业愿景,充分发挥“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主力军
责任,保障我国稀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坚持以“智能化、绿色
化、融合化”为发展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主责主业,
完善全元素全品类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核心功能、
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更为安全的发展,公司制定了《北方稀土“十五五”发展规划》
。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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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支撑公司稳健经营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
识为主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
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年薪兑现方案的议
案》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经理层成员薪
酬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
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经理层成员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章程》
《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
公司拟定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年薪兑现方案并按照方案向经理层成
员兑现年薪。经理层成员年薪与公司经营业绩联动浮动,经营业绩提
升则年薪同步上调,经营业绩下滑则年薪相应下调。
按照公司相关考核办法,结合 2025 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进行测算,拟定 2025 年度公司经理层正职年薪标准为 70.70 万元(绩
效年薪为 46.70 万元)
,经理层副职绩效年薪为正职的 0.9 倍。
经营管理团队正职绩效年薪不参与差异化分配,经理层副职绩效
年薪差异化分配拟按照以下原则执行,即根据经理层副职人数、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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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测算确定经理层副职绩效年薪总额,并在总额内,按照年度副职
综合考核评价情况、年度契约化完成情况(得分权重各占 50%)进行
薪酬差异化分配。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前召开会议,对本议
案进行了审议,关联委员张庆峰回避了表决,其他委员一致同意本议
案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宋泠回
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研究院(以下简称稀土院)
建设与发展,增强公司在工艺改造、产品性能优化、新材料应用等方
面的研发能力,公司拟根据审计评估结果,与公司控股股东、稀土院
股东包钢(集团)公司按当前持股比例对稀土院实施增资,其中包钢
(集团)公司现金出资 3,836.68 万元,持股比例提升至 42.08%;公
司现金出资 4,864.71 万元,持股比例提升至 53.36%。稀土院股东内
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次放弃同比例增资。本次增资主要是为
稀土院全资收购所属控股子公司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科公司)所需资金,保证收购按期完
成和创新平台后续业务平稳顺行。
稀土院作为公司科技创新的核心机构,本次增资能够进一步支持
稀土院建设与发展,增强在工艺改造、产品性能优化、新材料应用等
方面的研发能力,推动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为包头市拓展稀土应用领
域场景和快速推进“两个稀土基地”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有利于助力
其优化运营水平,为其全资收购瑞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为创新平台
申报、科技成果孵化等提供助力,为公司科技创新创造更大的平台和
空间。本次增资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构成
重大影响。增资完成后,稀土院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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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
宋泠、杨志强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五)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进包头稀土产品交易
所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稀土产品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交所)行业影响力与公信力,将稀交所打
造成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全国性第三方稀土交易平台,公司拟通过
引入新的股东推动股权多元化,进一步优化稀交所股权结构,拟根据
审计评估结果,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公司持有的稀交所 12.22%
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
公司,
预计交易价格为 2,920.58
万元;拟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稀交所
公司,预计交易价格 2,208.36 万元;4.62%股权拟转让给包头正信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预计交易价格 1104.18 万元;剩余 9.24%股权拟以
公开对外转让方式由市场竞价交易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全部成交后,公司对稀交所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
的原则,主动协调稀交所各方股东充分发挥和利用自身的行业优势与
资源优势,为稀交所建成国家级稀土(金属)资源交易平台提供助力。
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负责股权转让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
审议受让方资料、确认受让方与具体挂牌方式、起草转让协议等。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刘培勋、瞿业栋、张庆峰、吴永钢、王昭明、
宋泠、杨志强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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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