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6-022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29 元/股(含);
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0.29 美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272 元/股(含);
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0.287359 美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6 月 22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9,000 万元—18,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
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
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29 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预案》(临 2026-020)。
(二)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60 万美元—120 万美元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0.29 美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预案》(临 2026-02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以美元支付,按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即 2026 年 6 月 1 日中国
人民 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 中间价(1:6.8167)计算,每 股发放现金红利
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临 2026-018)。
根据公司回购预案的规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一)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
(二)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含);
(含)。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
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流通股未发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价格上限=(5.29-0.018)÷
(1+0)=5.272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上限=(0.29-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预案》,回
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资金规模为 9,000 万元—18,000 万元人民币,以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约为 1,707.13 万股至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预案》,
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资金规模为 60 万美元-120 万美元,以调整
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 B 股股份数量约为 208.80 万股-417.6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至 0.14%,占公司 B 股股本的 0.64%-1.28%。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