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1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
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例为 98.59%,不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41%,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959 股;
同时,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调整为 6.9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3,030,400 股减少至 182,993,441 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3,030,4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82,993,441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
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
相关材料请于申报当日邮寄本公司,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
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1)申报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 年 8 月 6 日(9:00-12:00、14:00-
(2)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 369 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5)邮箱:IR@snowkye.com
(6)邮政编码:230601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