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26-02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宜宾竹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9.338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
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剑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李宇轩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中周在峰、邹燕、李宇轩为公司独立董事。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6,170,500 97.8849 328,900 1.9909 20,500 0.124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于与四
川省宜宾五
粮液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
续签<金融
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股份 79,368,520 股,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兰、钟子晨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