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26-02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下午 15:00 时起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
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 9 号恒明珠金融大厦东座 9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
召集,董事长张纯银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份总数比率为 29.2408%。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82,720,15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10.9936%。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76 人,其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76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4,192,6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1.8862%。
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二)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股数 比例 股数 股数
序号 比例(%) 比例(%)
(股) (%) (股) (股)
《关于购
买董高责
任险的议
案》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