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2 19: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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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0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含外籍员工),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外,本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 月 2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71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599.9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3.42 元/股。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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