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浩淼科技
股票代码:92085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倪军
住所和通讯地址:安徽省明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倪代红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倪红艳
住所和通讯地址:安徽省明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倪海燕
住所和通讯地址:安徽省明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倪世和
住所和通讯地址:安徽省明光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明光天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和通讯地址:安徽省明光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65.00%
签署日期:2026 年 6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浩淼
指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科技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海燕、倪世和、明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天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海燕、
倪世和于 2026 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951,31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使得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
从 66.00%减少至 65.00%。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天睿投资 指 明光天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倪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1127*********
住所和通讯地址 安徽省明光市******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姓名 倪代红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2327*********
住所和通讯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姓名 倪红艳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1127*********
住所和通讯地址 安徽省明光市******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姓名 倪海燕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2327*********
住所和通讯地址 安徽省明光市******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姓名 倪世和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2327*********
住所和通讯地址 安徽省明光市******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公司名称 明光天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倪军
出资额 61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82397666168G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工业、商业项目投资(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
经营范围
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住所和通讯地址 明光市嘉山路 61 号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情况
根据 2023 年 12 月 25 日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海燕、倪世和签署的《一
致行动人协议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海燕、
倪世和为一致行动人。
倪军持有天睿投资 76.81%的出资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天睿投资
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
海燕、倪世和与天睿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海燕、倪世和五人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相互关系为: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海燕系同胞兄弟姐
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倪世和的子女。本次权益变动前五人分别直接
持有公司 19.44%、13.17%、12.82%、12.44%和 5.09%股份,另倪军通过持有天
睿投资 76.81%的出资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支配公司 3.05%的股份表
决权,五人通过直接持有和间接支配合计控制公司 66.00%的股份表决权。
图1 一致行动人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股东拟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根据上述公告,股东倪军、倪代红、
倪红艳、倪海燕、倪世和的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计划减
计划减 持数量 拟减
股东名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股
持数量 占总股 持
称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份来源
(股) 本比例 原因
(%)
北京证券
集中 本 减 持 计 划
交易所上 股东
竞价 首 次 披 露 之 根 据 市
不超过 市前取得 自身
倪军 0.22% 或大 日起 30 个交 场 价 格
宗交 易 日 后 的 3 确定
分 派 转 增 需求
易 个月内
股)
北京证券
集中 本 减 持 计 划
交易所上 股东
竞价 首 次 披 露 之 根 据 市
不超过 市前取得 自身
倪代红 0.37% 或大 日起 30 个交 场 价 格
宗交 易 日 后 的 3 确定
分 派 转 增 需求
易 个月内
股)
集中 本 减 持 计 划 根 据 市 北 京 证 券 股 东
不超过
倪红艳 0.37% 竞价 首 次 披 露 之 场 价 格 交 易 所 上 自 身
或大 日起 30 个交 确定 市 前 取 得 资金
宗交 易 日 后 的 3 ( 含 权 益 需求
易 个月内 分派转增
股)
北京证券
集中 本 减 持 计 划
交易所上 股东
竞价 首 次 披 露 之 根 据 市
不超过 市前取得 自身
倪海燕 0.37% 或大 日起 30 个交 场 价 格
宗交 易 日 后 的 3 确定
分 派 转 增 需求
易 个月内
股)
北京证券
集中 本 减 持 计 划
交易所上 股东
竞价 首 次 披 露 之 根 据 市
不超过 市前取得 自身
倪世和 0.52% 或大 日起 30 个交 场 价 格
宗交 易 日 后 的 3 确定
分 派 转 增 需求
易 个月内
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并将继续实施。除上
述减持计划及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任何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
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之事项,信息
披露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倪红艳、倪海燕、倪世和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浩淼科技股份共计 951,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比例从 66.00%减少至 65.00%。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
持有股份 18,490,010 19.44% 18,393,980 19.34%
倪军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12,524,089 13.17% 12,351,586 12.98%
倪代红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12,194,743 12.82% 12,004,797 12.62%
倪红艳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11,836,220 12.44% 11,646,220 12.24%
倪海燕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 4,840,000 5.09% 4,537,169 4.77%
倪世和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明光天睿 持有股份 2,898,500 3.05% 2,898,500 3.05%
投资管理
其中:无限售
中心(有 2,898,500 3.05% 2,898,500 3.05%
条件股份
限合伙)
持有股份 62,783,562 66.00% 61,832,252 65.00%
合计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倪军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倪代红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倪红艳担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倪海燕担任公司董事,以上人员均不存在
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 年不存在
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其拥有权益的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
况”之“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交易信息及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倪代红女士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浩淼科技股份 15,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4)。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的前六个月内,不存
在交易浩淼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
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
证监会或者北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件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投
资者也可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件: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 上市公司所在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
称 股份公司 地
股票简称 浩淼科技 股票代码 920856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倪军 安徽省明光市******
务人一名称 人一住所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倪代红 广东省江门市******
务人二名称 人二住所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倪红艳 安徽省明光市******
务人三名称 人三住所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倪海燕 安徽省明光市******
务人四名称 人四住所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倪世和 安徽省明光市******
务人五名称 人五住所
信息披露义 明光天睿投资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省明光市嘉山路 61
务人六名称 中心(有限合伙) 人六住所 号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
人 无口
化 生变化口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为 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上市公司第 否口 公司实际控制 否口
一大股东 人
竞价交易 口协议转让
口大宗交易 口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式(可多选) 口表决权委托 口执行法院裁定
口继承 口赠与
口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本次权
益变动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62,783,562 股
份合计数量
持股比例:66.00%
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951,310 股
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1.00%
股份合计数 变动后持股数量:61,832,252
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持股比例:65.00%
例
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
时间:2026 年 6 月 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
股份变动的
时间
是 否□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倪军、倪代红、倪红艳、倪海燕、倪世和本次
务人是否拟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于未来 12 个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
月内继续减
股份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倪代红女士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通过集中竞价
务人在此前
减持浩淼科技股份 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
在二级市场
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
买卖该上市
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
公司股票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页无正文,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倪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倪代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倪红艳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倪海燕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倪世和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明光天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