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公告(调整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 385 人调整为 384 人,
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由 3,228,561 股调整为 3,223,233 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
解除限售。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
后)》,由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208 股股票应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人数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 385 人调整为 38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 3,228,561 股调整为 3,223,233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过了《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名和职务在公司、子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
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202.41 万股限制性
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后,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
(公
告编号:2024-066)。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 2025
年 3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2.77 万份,
行权价格为 15.32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69.84
万股,授予价格为 9.39 元/股。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12.98 万股限制性股
票已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后,
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成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景旺电子关于 2024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
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调整后)》。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由 385 人调整为 38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28,561 股
调整为 3,223,233 股。
(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激励类型 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 2024 年 6 月 13 日 2025 年 3 月 28 日
行权/授予价格 15.32 元/份 9.39 元/股 15.32 元/份 9.39 元/股
登记完成日 2024 年 7 月 11 日 2024 年 7 月 9 日 2025 年 5 月 8 日 2025 年 5 月 8 日
实际授予数量 667.79 万份 1,202.41 万股 78.57 万份 212.98 万股
实际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
二、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为自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序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可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号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满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
于 2023 年的营业 2023 年的净利润增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解除限售 考核
收入增长率(A) 长率(B) 15,308,052,020.33 元,较 2023 年的
期 年度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增长率为 42.30%;公司 2025 年度
(An) (Am) (Bn) (Bm)
经审计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
第一个解 2024
除限售期 年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第二个解 2025
除限售期 年
第三个解 2026
除限售期 年
注:“营业收入”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净利
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后的数值。
根据公司每年实际业绩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除
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
考核指标 业绩目标完成度
比例
考核年度营业 A≥Am 或 B≥Bm 100%
收入相较 2023 80%+(A-An)/
年的增长率(A) Am>A≥An 或 (Am-An)*20%或
考核年度净利 Bm>B≥Bn 80%+(B-Bn)/
润相较 2023 年 (Bm-Bn)*20%
的增长率(B) A<An 且 B<Bn 0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共计 384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 五 人,经收集激励对象 2025 年绩效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 考核结果,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结果如下:
(A) (B) (C) (D) (E)不
评价标准 等级 人数 标准系数
优秀 良好 一般 合格 合格
标准系数 100% 100% 90% 60% 0
B 179 100%
若公司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则个人当年实际
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批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 C 128 90%
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标准系数,激励对象考 D 12 60%
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E 0 0%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为 30%,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 384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223,233
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本次可解除限
序 获授的限制性 占已获授限制
姓名 职务 售限制性股票
号 股票数量(股) 性股票比例
数量(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共379人)
合计 11,260,200 3,223,233 28.63%
注: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由 385 人调整为 384 人,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28,561 股调整为 3,223,233 股。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
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可解
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
人数和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后)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