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23196 债券简称:正元转 02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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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元智慧”)控股子公司
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兰智慧”)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0 万元借款,并由公司为该
借款提供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为保障公司将来对小兰智慧追偿权的实现,小兰智慧其他股东杭州兰米商务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峻已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按债务发生时各自在小兰智
慧的持股比例为公司对小兰智慧追偿权的实现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中 500.00 万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另 500.00 万元将使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担
正元智 被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
保后剩
慧持有 方最近 保前对 已审议的 本次担 保后对 是否
担保 被担 余可用
被担保 一期资 被担保 预计担保 保使用 被担保 关联
方 保方 的预计
方股份 产负债 方的担 额度 的额度 方的担 担保
担保额
比例 率 保余额 保余额
度
正元 小兰
智慧 智慧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担
保暨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小兰智慧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保俶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并由公司
为该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 500.00 万元
担保额度全部用于公司本次为小兰智慧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
俶支行的 1,00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为控股子公司的部分担保暨新
增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新增 2026 年度为小
兰智慧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上述 800.00 万元担保
额度中的 500.00 万元用于公司本次为小兰智慧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保俶支行的 1,00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综上,公司本次为小兰智慧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申
请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借款提供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在已审批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79.00 69.70%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刘峻 1,394.37 15.00%
杭州思朴晨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0.76%
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4.30%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2.43 0.24%
合 计 9,295.80 100.00%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总额 132,878,440.53 135,715,811.42
负债总额 121,241,110.06 128,360,472.3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63,044,917.80 53,044,917.80
流动负债总额 121,241,110.06 128,360,472.32
净资产 11,637,330.47 7,355,339.10
营业收入 95,553,564.21 13,784,211.49
营业利润 -9,696,239.39 -4,273,501.20
净利润 -7,847,937.79 -4,281,991.37
三、担保及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保俶支行
保证人: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融资限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被担保债权: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在自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
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币种)壹
仟万元整(大写)为限。
担保责任范围: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包括上述主债权本金最高余
额,以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保证人确
认,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应按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范围确定的最高债权额
为准,而不以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限。
(二)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向债权人申请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并由公司为债务人的前述债务
履行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称“主保证”)。
为保障公司将来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小兰智慧其他股东刘峻、杭州思朴晨
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兰米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了《反担保保证书》(以下称“反保证书”),同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特不
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公司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加的以增加后比例为准)承担贵公司因主保证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本金、利息、
罚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年。
就本保证书所确认的担保范围限额,直接向本担保人行使连带保证反担保权,要求
本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保证责任。
自身名义履行本保证书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且签署和履行本保证书是本担保人
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否则,所产生的责任概由本担保人承
担,且本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保证书项下责任的承担和义务的履行。如本担
保人后续转让股权的,担保责任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预计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21,355.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19.52%。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
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尼普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公司相应为融
资担保集团提供反担保人民币 1,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