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次调整后的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调整后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审议程序履行情况、项目投资备案情况、环境
影响评价手续进展等事宜的更新情况修订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公司本次修订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本次修订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
五、公司本次修订的《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公司本次修订的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