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①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6: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上午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正方中路 888 号南京中新赛克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1人,
代表股份数为50,211,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233%。其中,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6人,代表股份数为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199,6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0人,代表股份数为50,211,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9.4064%。
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其颖女士和马玲女士也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
如下: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9,262,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7209%;反对 1,144,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596,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98%;反对 1,144,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896%;弃权 4,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
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
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