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票相关
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优
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
本次调整后的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公司编制的《优刻得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编制的《优刻得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该报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公司就本次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
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
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根据《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
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