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56 证券简称:东贝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1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37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27 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6 月 30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10.37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 体 内 容 可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21,616,59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1,289,459元(含税)。
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除权(息)
日为2026年6月30日。
根据有关规定和《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实施
期限内发生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
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
应变化。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人民币10.3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0.27元/股(含),自2026年6月30日起调
整。
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计算
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
本 总 数 × 实 际 分 派 的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 总 股 本 = ( 612,894,590 × 0.1 ) ÷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
公司流通股未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
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0.37-0.1)/(1+0)=10.27元/股(含,保留
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回购资金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剩余回购数量,则仍可回购219.73万股,则本次
回 购 股 份 总 数 预 计 约 为 872.20 万 股 至 1,091.93 万 股 , 约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