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定。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13.30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