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通股份”)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
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 年 5 月 30 日至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授予价格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关于<公司 2025
审议通过了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 532,679,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326,797.87
元(含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完成股份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因此,公司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
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3.47-0.01=3.46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3.47 元/股调整为
(二)调整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
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向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拟授予的共计 4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由 850 万股调整为 846 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800 万股调整为 796 万股,预留数量保持不变。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由 121 人调整为 117 人。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包括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
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