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2 17:10: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96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46元/股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6 年 6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11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96 万股,授予价格为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
格为 3.47 元/股。
   (四)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合计不超
过 85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53,267.9787 万股的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50%,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4.12%;
预留 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
约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5.88%。
   (五)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任职的对公司教育板块经营业绩和未来发
展有直接影响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
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次激励计划
  姓名           任职类别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公告时公司股本
                        (万股)     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合计不超过 121 人)
        预留部分             50      5.88%      0.09%
         合计              850     100%       1.6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
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
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相关信息。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若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
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表决权等。限售
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
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
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
现金分红,并作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40%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当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
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教育板块”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教育板块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
  注:1、上述教育板块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净利润按照利润总额口径核
算,并剔除考核期内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减值与处置影响(如有)。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教育板块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
  注:1、上述教育板块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净利润按照利润总额口径核
算,并剔除考核期内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减值与处置影响(如有)。
  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
并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绩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在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
并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
执行。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 年 5 月 30 日至 2026 年 6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
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和《关于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
予条件均已满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
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796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6 元/
股。
   四、本次授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实施完成本次权
益分配。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派息时授予价
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
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取消向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拟授予的共计 4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总数由 850 万股调整为 84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800 万股调整为 796
万股,预留数量保持不变。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21 人调整为 117 人。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五、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 年 6 月 22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796 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117 人。
  (四)首次授予价格:3.46 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列表格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次激励计划
  姓名        任职类别       股票数量      股票总量的比    公告时公司股本
                       (万股)         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
   (合计不超过 117 人)
       首次授予合计           796.00    94.09%     1.4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
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
售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
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 预计摊销的总费用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
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
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将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
而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
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八、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为自筹资金,公司承
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
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
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包括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1)除 4 名拟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布《激励计划(草案)》
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任职的对公司教育板块经营
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中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同意以 2026 年 6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7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 796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6 元/股。
  十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
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数量及授予对
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盛通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