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1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3 人,代表股份 199,114,808 股,占公司有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3.3034% 。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5 人 , 代 表 股 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8 人,代表股份 34,468,5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8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8 人,代表
股份 34,468,5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84%。
先生,董事会秘书姚兴存先生、首席财务官刘文娣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8,952,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183%;反对 1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4,305,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83%;反对 1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6%;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雨翔律师、郭子威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