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王均金先生、赵宏亮先生、万庆朝先生、于成吉先生和张言国先生的
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
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
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
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阅金立印先生、薛爽女士和史晶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次被提
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中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未发现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均金先生、赵宏亮先生、万
庆朝先生、于成吉先生和张言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
立印先生、薛爽女士和史晶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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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立印 赵宏亮 于成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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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 爽 史 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