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规范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更好的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任关系
的在职公司员工,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除遵循本制度外,还需符
合《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员工的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公司员工的劳
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
第四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导向原则:按岗位价值、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因素,确定各个
岗位的薪酬标准。
(二)业绩导向原则:员工的实际薪酬与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
的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三)市场导向原则: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证公司薪
酬水平在外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五条、工资总额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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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六条、审批与调整流程
酬计划、年度工资调整计划、各级奖罚制度、福利发放制度、福利发放标准、年
终奖发放标准等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划交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批准。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普通员工薪酬结构:
算的工资。
生产劳动或者工作,公司给予的额外工资。
较高岗位的一种工资形式。
等进行考核后,按照高低等级给予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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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员工的奖励。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由公司根据情况进行确定或调整。
点工作、创新项目取得的成绩,或因创新性的合理化建议取得的成绩,给予的奖
励。
第八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按照《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公司将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
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条、考核对象与周期
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考核指标与标准
于财务及运营指标等。
核的客观性与可操作性。
第十二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按照《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发放时间与方式
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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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员工薪酬相
关的个人所得税。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
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司正常运营所必须的人才时。
第七章 中长期激励事项
第十六条、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十七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员工持股
计划等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中长期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等确定。
第八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暂停支付相关员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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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薪酬追索情形与流程
(1)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从其未发放薪酬中追索
相应赔偿。
(2)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的薪酬追索情形。
证据材料,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管理层审批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追索需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实施追索。
第二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与追索按照《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
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元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