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49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
公司龙口市胜通物流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已将
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