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95元/股。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开展了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
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07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最高成交
价为 4.6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29,375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