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6-039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 46.50 元/股(含),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回购公司股份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27.53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26.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6,46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
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
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